廈門網-海西晨報訊(記者 袁曉敏 陳佩珊 通訊員 林韶東 鄭聰明)預付卡內還有錢,但商家突然倒閉,消費者怎么辦?商家私自更改預付卡的相關細則怎么辦?預付卡被規(guī)定了有效期,逾期卡內金額作廢怎么辦?近日,翔安工商率先推行“預付式消費合同”示范文本。在預付卡問題上,消費者終于翻身“逆襲”,消費權益得到了維護。
記者在翔安工商局馬巷工商所見到了這份“福建省預付式消費合同”。合同上明確規(guī)定了商家與消費者雙方的權利義務、卡項使用、卡項退卡、合同解除及其他約定等。
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這份新的合同示范文本明文確立了消費者的選擇權,確定消費者在“猶豫期”即合同簽訂起7日內有無需理由退卡的權利、在“猶豫期”外退卡的幾種處理辦法以及消費卡期限屆滿后卡內余額的幾種處理辦法。除此之外,示范文本還規(guī)定商家如停業(yè)等應提前10天通知消費者,協(xié)商處理解決。
據(jù)悉,示范文本首先在美容美發(fā)行業(yè)中推行,接下去將逐步推行到健身、餐飲、洗車等各個服務行業(yè)。即日起,商家就可到就近工商所領取“預付式消費合同”。